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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點題綱 1. 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,及同日公布之刑法第141條之1,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? 2.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列條文之規定,是否違憲? ● 總統國情報告部分:第15條之1、第15條之2、第15條之4 ● 質詢部分:第25條 ● 同意權行使部分:第29條、第29條之1、第30條、第30條之1、第31條 ● 調查權部分:第45條、第46條、第46條之1、第46條之2、第47條、第48條、第50條之1、第50條之2、 第51條、第53條之1第2項 ● 聽證會部分: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 ● 其他受理部分 3.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,是否違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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