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
法蘭西皇帝陛下勒內一世
46
主題
109
回帖
13603
積分
國民議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據《法蘭西帝國憲法(1831.06)》第三章規範制定,旨在規範國民議會(以下稱國會)之議事程序,確保議事效率、公正性及透明度。 第二條 國會全體會議、委員會及小組會議均應遵循本規則進行,並依本法規定之程序審議、表決及決策。 第三條 本規則之修改應經國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,方可生效。 第二章 會議召開及議程 第一條 國會應於選舉後一週內開議。首次會議應在每屆會期首月首週內舉行,進行議員就職宣誓及議長之選舉。 第二條 國會全體會議於每個月首週召開,由議長召集並主持,議程應由議長根據提交之提案編制。 第三條 特別會議得由以下方式召集: 一、皇帝咨請。 二、議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。 三、緊急情況或重大事件需即時處理時,由議長決定召開。 第四條 會議召開時,議員應準時出席,並於會議簽到處簽名。未經請假缺席三次以上者,視為自動辭職。 第五條 會議之議程應包括下列事項: 一、報告事項。 二、質詢事項。 三、討論事項。 四、表決事項。 五、其他事項(如選舉、宣誓等)。 第三章 發言及討論 第一條 議員發言應依序進行,議長應排定發言順序,並宣佈每位議員之發言時間。發言時間應合理分配,以確保會議進行效率。 第二條 每位議員針對同一討論事項僅得發言一次,除非就下列情形提出發言: 一、說明提案之要旨。 二、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。 三、回應質疑或進行答辯。 第三條 議長得視討論情況宣告結束發言,並進入表決程序。議員得提出停止討論之動議,動議需經至少三人連署,並由全體會議表決決定是否進入表決程序。 第四條 若議員在討論中多次偏離議題,議長有權中止其發言。議員如有行為不檢點,議長得命其退席,並不得再參與當次會議。 第五條 發言應尊重其他議員,不得對他人進行侮辱或人身攻擊。議員應遵守議會禮儀,並不得干擾會議進行。 第四章 表決程序 第一條 提案及修正案之表決應採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。表決時,應確保法定人數達到會議議員之過半數。 第二條 表決結果應由議長當場公告,並附上表決過程及結果之詳細記錄。表決結果應記錄於會議記錄中,並公開於國會網站。 第三條 若表決時議員人數不足法定人數,議長應宣佈表決無效,並將該事項列入下次會議議程。 第四條 表決結果為同票時,議長得行使決定票,並將結果公告。若表決結果通過,提案即為通過,並送交皇帝陛下簽署。 第五章 質詢及聽取報告 第一條 國會得要求政府部門提交施政報告、政策報告及財務報告。報告應包括目標達成情況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。 第二條 議員有權對報告內容進行質詢,質詢分為文件質詢及會議質詢。文件質詢回覆應於十五日內提交,會議質詢應於全體會議上即時回覆。 第三條 特別質詢應由三分之一以上議員聯署,並經議長批准。特別質詢應優先處理,並於全體會議上進行。 第四條 質詢結束後,應由秘書處編制質詢報告,總結質詢過程及結果,並提交全體會議備案。 第六章 黨團協商 第一條 國會應設立黨團協商機制,促進各政黨之合作與協調。黨團協商會議應定期召開,討論議案及其他重要事項。 第二條 黨團協商會議之決議應以書面形式記錄,並提交國會全體會議備案。若黨團協商無法達成共識,該事項應提交全體會議表決。 第三條 經黨團協商之議案,若未達成共識,應於兩週內由國會全體會議處理。黨團協商結論經全體會議宣讀後,視同通過,議員不得再對其提出異議。 第七章 委員會及小組會議 第一條 國會得設立若干委員會及小組,負責審議特定法案或調查特定事項。委員會及小組之設立應由議長提議,經全體會議通過。 第二條 委員會及小組會議應公開進行,並允許媒體及公眾旁聽。會議紀錄應由秘書處保存,並於會後公開。 第三條 委員會及小組得邀請相關專家或政府代表出席會議,提供意見或作證,並可調查涉及事項之相關文件或資料。 第四條 委員會及小組之議案,經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後,方可提交皇帝陛下簽署。 第八章 議事錄 第一條 議事錄應記載下列事項: 一、屆別、會次及其年、月、日、時。 二、列席者之姓名、職別。 三、主席。 四、記錄者姓名。 五、報告及報告者姓名、職別,暨報告後決定事項。 六、議案及決議。 七、表決方法及可否之數。 八、其他事項。 第二條 議事錄應於會議結束後七日內編畢,除認為秘密事項外,應登載本議會公報處。 第九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規則自公告之日起施行。
舉報
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
由皇帝授予於國家有卓越貢獻者
由皇帝授予於國家有傑出貢獻者
由皇帝授予於國家有優秀貢獻者
由皇帝授予於國家有貢獻者
手機版|小黑屋|素材授權及鳴謝|法蘭西帝國
GMT+8, 2024-11-21 17:18 , Processed in 0.028177 second(s), 21 queries .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